消协认为这是违法经营需赔偿
日前,市民古先生打电话到报社,称其在某美容院纹身引起伤口发炎溃烂,使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现要向美容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
据古先生讲述,他在九门寨某制衣厂做保安,由于个子比较矮小,自已感觉缺少威严。后来一些朋友跟他说,也许纹身后会增加煞气,于是,在5月1日那天,他便到“雅×专业美容中心”去纹身,花了250元在右手臂纹了一条青龙。5月2日下午古先生感到纹身处有火烧般的刺痛,便自己到药店买了一些消炎药吃。谁知到5月3日晚上,古先生感到伤口更加疼痛,并引起全身发烧,于是古先生便到九门寨卫生医疗站去打针吃药,共花费68元。到5月5日,古先生发现纹身处由发炎逐渐变为局部溃烂,经人介绍后,古先生乘车到深圳沙井镇一家私人诊所去打针治疗,现在伤口炎症减轻了一些。古先生说,他去该美容院纹身时,美容院的有关负责人称不会发生疼痛和炎症,现在竟发生如此严重的炎症和溃烂,不仅使自己遭受了疼痛的折磨,还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古先生要求美容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费等1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但遭到了美容院的拒绝。
当记者就此事咨询镇消协的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美容院是不具有医疗资格的机构,纹身相当于做手术,可以肯定这是违法经营,单凭这点,古先生完全有理由向美容院进行索赔。至于误工费,可根据古先生的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计算,而精神损失费则需根据古先生身心健康受损害的程度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