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你还不知道汪峰,你已经不配做这个城市的新锐了。你已经落在那些特立独行的音乐元素之外,你已经太土了。
知道周杰伦和阿杜,不能证明你不土。而不知道许巍和汪峰,你一定是太土太土了。
2、
酒疯拿起电话说:好啊,汪峰来了?一起吃饭好了。
酒疯又讲了很多无关紧要的。放下电话歪着头问我:你去不去。
我说:去。
他点点头眼睛笑嘴巴不笑地望着我,说了一声哦。
我说:去干什么?
他笑:不知去干什么你还说去?
我眼睛笑嘴巴也笑地望着他,我说我听到了汪峰两个字。
酒疯会意地笑了,他说没错,是汪峰。
我立刻高兴起来了。如果说大陆歌手最喜欢的便是汪峰和许巍了。比较起来,汪峰我更喜欢。因为许巍的阴柔之美有些忧郁和纤细,做为男歌手来说,汪峰的阳光坚韧还有时尚感优越感在浮出水面的新一代摇滚歌手中,他象一株靡雨中的向日葵,倨傲的,有日光晒伤的浅痕。
我们在唐家老院子,汪峰倒也不爽约。六点半,我站在而楼的门廊上,眼见着他和丁丁从车里钻出来,一弯身之间,我看到他半边脸的不长不短的挑了淡淡金色的颜色的头发,鼻端一架小眼镜。上身是蓝色T恤,下面是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鞋子,他仰起脸来,鼻子挺直,挺直得能感觉到他的固执。身高一米七五、六的样子,绝不过六十五公斤。他的样子我太熟悉不过了。因为经常翻阅他的资料,看他的电视访谈,听他的CD唱片。大约在此之前整个的五月和六月份,我的CD机里装的唯一的唱片就是汪峰的。每天早上打开CD机,就能听到他的那首《在雨中》。我象所有的FANS一样,冲他像老朋友一样蹦着招着手,我喊:嘿,汪峰!汪峰!
我忍不住笑了。我知道我看他非常熟悉,然而他看我自然非常陌生。那又有什么,我就是他的FANS,我不认为承认这一点有什么丢脸和丢份的。我就是喜欢他,并且我要让他知道我的喜欢。很象个FANS的样子吧,呵呵。
3、
胖子竟然根本都没听过汪峰,靠,这一点都不希奇。他懂什么。不,音乐他懂什么。深蓝还好,这是位喜欢各类音乐的帅哥。
酒疯和我一样,也是非常喜欢汪峰的。如果换了汪峰,他也断然不肯做此接待。
我想我也是。想想大陆的艺人,我说过,就汪峰和许巍能入眼。如果港台的,那么陈升、陶哲、王力宏,我想我是有感情的。其他都谈不大上。
老崔,代表着一代摇滚者的激情。而那激情,是属于六十年代末出生的人的。当他们的血液中激荡着愤怒二字,我还是个傻呼呼听小虎队的中学生。我还没学会愤怒。
汪峰坐在我的身边。我近距离地观察着他。他的手臂纤细而有力。薄衫下的肌肉有款有型。他戴着一副远视眼镜,他解释说他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发烧,把眼睛烧成远视了。
他是从十二岁开始到大学毕业,好象一直生活在北京的中央音乐学院。
他是有着浓重的名校情结的,虽然他没承认没否认。
从他的鲍家街四十三号,他学校的门牌。从他音乐编曲与配器中华丽与丰富。他更象一个考究的音乐贵族,用贵族的元素来诠释摇滚年青、自由而愤怒的精神。
据说摇滚的圈子里分学习好的,和学习不好的。学习好的就是这样浮出台面,日见风光的。
然而我还是相信,汪峰做词做曲配器,取悦的不是他能面对的和不能面对的广大歌迷,而是他自己。当然,我只是说我所能了解到的他的作品。而未来,没人能保证什么,我也不能保证会一直喜欢他下去。
毕竟音乐的FANS,喜爱的是音乐。爱屋及乌,顺便再深挖音乐背后的这个人。而当他一旦沦落为商业的奴隶,我们这些FANS也许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们踩在脚下,毫不脚软。
说起来,你们听音乐的人是幸福的。汪峰说。
他录音的时候要面对着巨大分贝的音箱。他做唱片的时候,每首歌要听至少两千遍。每一遍精心竭虑地寻找可以达到更完美的地方。
4、
说起来,我们听音乐的人也是最挑剔的。
或者我认为存在着象我这样一类人。永远地追寻着非主流音乐。
我们喜欢去寻宝,而不是人云亦云。我们永远认为与众不同。我们的头在做业务的时候放得很低,在赚到钱之后的所有时间,头都昂得很高,要的永远是不同,而不是相同。当大部分人随着我们的观点蜂拥而至的时候,也许是甩甩头又继续前行的时候。
当然,也会有不同。比如说邓丽君,比如说《让我们荡起双桨》。这样经典的东西是永远经典的,它能让我们安慰,温暖,舒适,然而不能带给我们兴奋,激荡,爱不释手。
汪峰还能走多久?周杰伦在大前年暗暗唱星晴的时候,唱龙卷风的时候,我们开始如获至宝。当他成了每个人手中的宝,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也不分了性情,我为何还要你这一杯羹。
也许我们是寻觅者。通过不同的音符,来寻找同类。
汪峰加入华纳,有了他这一张《爱情是一颗幸福的子弹》。
华纳时代的汪峰离花火时代的汪峰差多远?
汪峰睁大眼睛问我:你听过我的花火吗,你有我的花火吗?
我知道他期望能得到我的更了解,和更肯定。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比如说我有一部很喜欢的小说,就会忍不住对读者说,你看过吗,你看过吗,那个更好哩。
看到他认真询问的眼神,我心里有些轻拿轻放的意思。这时候71年出生的汪峰,其实就象我哥哥一样,我曾看到他从天真,到长大。
我没买花火。我只是略微听到从前的几首。《美丽世界的孤儿》,《花火》,《小鸟》,《晚安,北京》。
他说我最喜欢花火那张专集。有很多我个人想表达的东西。在《爱情是一颗幸福的子弹》已经损坏掉太多我想表达的东西。然而,在卖掉那两张专集的时候,他们六七个拿了不到一万六。每个人分了不到二千多块钱。并且合同书上却写了一张专集,签约人称买一送一。
汪峰笑,他说二十几年的创作与才华,只卖了两千多块钱。
无语。想起李小亮讲到他们演出,有一个晚上拿了五十块。在冬天饭馆寒冷的路边吃馄沌,一边吃一边看着坐在温暖的饭馆里的人,他们说:等咱有了钱,就去饭馆里面去吃饭。
等咱有了钱。
等咱有了钱,就去吃油条喝豆浆,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红糖蘸红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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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今天上网遇到SLASH,跟他说见汪峰的事。他立刻蹦起来,连连追问我都和汪峰聊了什么。你看我没炫耀错人,以SLASH的音乐功底,他喜欢汪峰也是非常自然的。
酒疯和汪峰继续探讨了他音乐的走向商业化。其实我是持不同意见的。这在上面也大致讲了。
我认为汪峰的歌,是很挑人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听得来。但是喜欢的,就会以傲慢的姿势极喜欢。我情愿他象一枝铁骨的梅,在漫天白雪中凉凉地闪着清泠的艳光。
我们谈到……谈到他音乐所受的影响,他所推崇的乐队,为什么推崇,他和许巍的交往,欣赏与否,再涉及到一些歌坛的别人,看法。问及他从小的生活,他的小提琴,他的辞职,他和筠子,他的美丽世界的孤儿,他和齐丹,小伟,问及他和龙龙比谁的吉他好。问及签约华纳的感受,生活状况,问及北京的非典他戴不戴口罩,问及他出门戴不戴大墨镜,问到成名之后他的生活有没有被扰乱,问及他什么时间创作,其他的时间是否睡懒觉,问及平时有无阅读,阅读什么,《知音》?《家庭》?还是《女友》,看不看几米和麦兜。问及他平时来往最多的,是圈里的人,还是什么类型的朋友。听他讲述被国外的音乐学院录取,终究没去,为了他不想成为一个二、三流的音乐家。听他讲述去美国,一位伟大的音乐大师在草地上给年轻的学生们讲课,学生问:老师,BLUES是什么。那个七十几岁的伟大的黑人明亮地望着这位年轻的学生,也望了望这个学生之后的学生和汪峰,还有远方,他说:BLUES就是一个伤心的人在悄悄地哭。
汪峰的眼中有一种难言的情绪,当他轻轻吐出的这一句话,房间静了下来。
我想起许巍的《简单》这首歌。
6、
《爱情是一颗幸福的子弹》是一张制作很精美的唱片。包装,设计好看得很。一张张红色的汪峰的剪影。他在街边,背着吉他,朝街那边望。
再结尾处:汪峰说:感谢我的家人,感谢XXXXXXXXX,感谢……我看到了他说许巍。
许巍的每一张我几乎都买了。许巍据说没汪峰张扬。从他86年做音乐开始到现在,依然低调,这种不浮躁很不容易。于是一个沉静的形象往往更能安抚人的内心。
汪峰说我很喜欢他的。也很感谢他。当我一个人埋头做摇滚的时候,觉得没劲,我们都是这样,如果发现周围人都和你差不多,你会格外振奋,鼓足干劲朝天冲。他说许巍的出现,就给我这种相当振奋的感觉。他说许巍是相当不错的。我就追问,问什么说许巍相当不错。
他说的我记不大清楚了,大意是从音乐,歌唱,立意,不俗的气质都全了,所以就是好了。
他说他的官方网站上,很多网友争论汪峰和许巍。有的说这个好,有的说那个好。其中一个网友说:我认为,许巍是我的血液,汪峰是我的灵魂。
血液是静静流淌不可或缺,而灵魂,当你意识到灵魂的存在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孤独和坚强。我是对血液和灵魂做了这样的分析的,并不代表我对许巍和汪峰的意见。
我觉得,汪峰比许巍时尚感优越感强些,所以会给人张扬的感觉,我特别喜欢他的声音,低的时候暗哑低沉有磁性,而高上去的时候是那么的激昂有爆发力。他象一只长着大脑瓜的向日葵,气质热烈,嘴巴很大,在靡雨季节依然忘我地昂着头。而许巍,在波澜壮阔的海边,当海浪怒吼着卷起千堆雪,当你兀立于期间,你会安静下来,露出你莫名其妙的笑容。
7、
我说得有点太多了。
没办法,因为我喜欢他。
后来我们离开了唐家老院子去找间酒吧。
大风的街角爵士吧太吵,人多还没位。不适合聊天。
又进了几家也是不合适。
其实讲讲话,我认为三公子推荐的官邸酒吧是不错的。有会所的感觉,舒适文雅。
龙哥来了。他望着汪峰听我说汪峰两字依然做懵懂状。我毫不客气地说:你太老了,太土了,太不了解这两年的音乐界了。他哼哼哈哈说他只听西方的音乐。我了解他,我想还得加上两个字:西方流行音乐。好在他也不在意我恶意的揶揄。这叫捧起一个人,打倒千万个,呵呵。
我们来到圣岛,坐成一堆。
胖子计划写一些汪峰的感情生活,搞点料,宣传了汪峰,再肥一肥腰包好请哥几个喝酒。
汪峰很大方,说随便问。
我当然是一听到他提他女朋友就会隐隐心痛啦!
虽然齐丹是那么好,那么乖,那么安静,那么耐得住寂寞,那么勇敢,那么坚强,那么慧眼识珠,那么同甘共苦。
对了,我还忘了提我再三要求汪峰唱一段的事呢,并许诺绝对不报告华纳公司。
卡拉OK?酒疯笑西西说。汪峰笑说唱卡拉OK,说不定很多人唱他的歌比他自己唱要好,就不冒那个险了。
十二点时,我告别了他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象小学二年级第一次带上红领巾。
编辑:慕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