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涛
“皇阿玛”张铁林代言了一款食品广告,其内容大概为:“某榨菜,我爷爷的爷爷说好!”针对这一广告词,许多网民予以质疑,批他以“爷爷的爷爷”的名义做“虚假广告”,为了赚钱,卖了自己的先人。更有网民搬出广告法来说事: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张铁林此言已经违法甚至是犯罪了。
笔者对名人做虚假广告一向深恶痛绝,但网民给张铁林为榨菜代言的广告扣上“虚假广告”的帽子却未免言之过重。
国家工商局在《关于认定处理虚假广告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了虚假广告的两个认定标准。其一为“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其二为“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或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属实”。而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有学者分析认为应当包括从内到外的三个层次:即核心事实真实;广告的形象真实,指广告产品和服务的原形象和广告所宣传的形象应当吻合;广告语言表述技巧的合乎真实性。
张铁林做的这则广告,只要某榨菜在质量上没有什么问题,那么不管张的爷爷的爷爷是否真说过这一句话,该广告都不构成虚假宣传。因为某榨菜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张并没有对某榨菜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进行过虚假的宣传,这种宣传属于“广告语言表述技巧的合乎真实性”。至于某榨菜是否真的“好”,这是个主观问题,有人可能觉得口感好,有人并不觉得,只要其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食品的标准就行。
这则广告之所以引发争议,还涉及广告的艺术性问题。张铁林在广告中说:“某榨菜,我爷爷的爷爷都说好!”其实,这么做不过是想强调某榨菜历史悠久而已,是一种艺术的夸张,一般的观众都明白这不过是艺术渲染,并不会去较真他爷爷的爷爷是否真的这么说了,从而就不应当认定是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