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 (胥金章、聂国洪) 经中央军委批准,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军部队伙食费标准。
这次调整,在各类灶别标准普遍增加1元、各类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的同时,总部还确定建立部队野外驻训伙食补助。调整后,内地一类区各类灶伙食费标准分别为:一类灶每人每天11元、二类灶13元、三类灶23元、四类灶39元。
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对记者说,近几年,部队伙食费标准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胡锦涛主席对部队生活的关心和重视,对缓解主副食品、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改善官兵营养质量,提高部队生活水平,进一步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部队官兵从餐桌上的变化直接感受到国家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带来的实惠,进一步激发了爱兵习武的热情。
总后勤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后勤部门要履行好伙食管理的职责,指导部队将节余伙食费用于野外训练、演习等执行重大任务期间的伙食改善;加强炊事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营养配餐和烹调技术水平,不断满足官兵日益增长的饮食需求;强化生活服务中心的保障作用,确保食品安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提高伙食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部队生活质量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