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福娃”标志唇油 受查处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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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经营部受查处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工商部门获悉,一些商贩为了发“奥运财”,竟然在市场上大肆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

近日,云岩工商分局头桥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市西化妆品批发市场某经营部,正在销售印有2008北京奥林匹克吉祥物“五福娃”标志的唇油,当执法人员询问经营部负责人,所出售的印有奥运吉祥物的商品是否经过许可时,这位负责人竟然声称“搞不清楚”。

在执法人员的仔细盘查下,当事人交待,这批印有2008北京奥运吉祥物“五福娃”的果汁淡彩滋润唇油,是今年3月中旬从广州以每支6元的价格购进的,以每支9元的价格销售,当初购进的唇油共有16128支,目前,已售出10776支。

由于经营部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因此受到工商部门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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