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通过审定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0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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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消费者以及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等企业关注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国家标准已经通过审定。昨天,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消息。

网站通报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4日通过了审查委员会审定,但没有公布其内容细则,仅透露:“提出限量要求的六类商品,是社会各界在包装问题上比较关注的几类商品。”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通则对过度包装做了详细的规定,像保健品、化妆品、部分食品、糕点(不包括月饼)、茶叶的包装不能超过三层,粮谷的包装不能超过两层。包装空隙率方面,保健品不得高于30%,化妆品不得高于55%等。

据了解,《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适用国内所有商品,但不包括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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