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界中的“麦克马洪线”问题及其解决(10-1)
[摘 要]中缅边界中的“麦克马洪线”问题是英国在中国西南边疆进行殖民扩张的产物。中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1961年全面解决了包括“麦克马洪线”问题在内的中缅边界问题。中缅成功解决“麦克马洪线”问题的经验,对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意义。
“麦克马洪线”是1914年英国殖民者片面划出的英属印度(当时缅甸是英属印度的一个省)与中国西南地区的一段边界。该线从不丹向东,大致沿喜马拉雅山山脊直到高黎贡山北段的伊索拉希山口,涉及中印边界东段及中缅边界北段的一部分。
一、中缅边界中“麦克马洪线”问题的由来
英国在1885年完成了对缅甸的吞并,将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开始与中国云南省有了“共同的边界”。中缅边界中的“麦克马洪线”问题,是英国在中国西南边疆进行殖民扩张的产物。
(一)近代中缅边境北段地区的状况和英国的殖民扩张
1.中缅边境北段地区的居民和行政管辖
本文所说的中缅边境北段,是指西藏察隅以南、尖高山以北、高黎贡山以西、印度阿萨姆以东地区。该地位于喜马拉雅山和横断山的交会处,屑伊洛瓦底江流域。这里的主要山川自西向东依次为巴特开山、更的宛河(钦敦江)、枯门岭(克钦山)、迈立开江、江心坡、恩梅开江和高黎贡山;其中巴特开山与枯门岭又统称为野人山。这里的居民有景颇族(克钦族)、独龙族和傣族(掸族)。景颇族遍布除恩梅开江支流独龙江流域以外的整个地区;独龙江流域为独龙族的主要聚居地;喜马拉雅山山麓的坎底(葡萄)主要居住着傣族;恩梅开江支流狄子江、狄不勒江、驼洛江流域及迈立开江支流木里江流域也有部分独龙族,江心坡一带也零星分布着傣族。
独龙族聚居的独龙江流域在元代属丽江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后,该地归丽江土知府;到清代中叶,则直接受维西康普土千总管辖;。嘉庆初年,独龙江上游地区被赠与西藏察瓦隆土千总。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云贵总督锡良派夏瑚巡视了独龙江(俅江,又称猠江)一带,逐村委派原来的头人为伙头和甲头,并分别发给委任状一张和小红帽一顶。1930年,中国内政部及外交部会派滇缅界务调查专员尹明德等人进行调查时,还发现独龙江下游地区仍有宣统年间发给的印照文件。1912年,独龙江地区被划归菖蒲桶(今贡山)殖边公署。同年,云南迤西国民军总司令李根源派“怒俅殖边队”进驻怒江和独龙江地区,并设“怒俅殖边总局”于兰坪县营盘街,就近领导殖边各队的工作。
中缅边境北段的其他地区也曾属中国管辖。唐朝时,这一带属南诏政权辖区。明永乐二年(1404年)在此置孟养军民宣慰使司,其地“北极吐蕃,西通天竺,东南邻于缅”。永乐五年和六年,孟养辖地中先后分出茶山、里麻二长官司。茶山辖地在恩梅开江支流小江流域,里麻辖地在江心坡一带。但到万历末年,孟养一度为缅甸控制;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盂养又与缅甸同时降清。但清朝对该地并未进行直接控制,而是以“徼外”对待的。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傅恒率兵征缅,再次占领孟养;傅恒撤兵后,盂养又被缅甸占去,但缅甸后来也未控制孟养。里麻、茶山二长官司自其长官明末奔入内地后就已废弃,但原茶山地区在清代仍属中国。
乾隆十六年(1751年),云贵总督硕色奏称:“片马、渔洞二寨——与保山县之登埂等寨隔离不远,应将此二寨一并改归保山县管辖。”“官寨、上楼、尧戛、把仰、大塘、明光、派赖、习降、古永、鲁仰、滇滩各寨附近腾越,应归腾越厅管辖。”此后,清朝将上述小江流域地区分别划归保山县和腾越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夏瑚也曾调查过恩梅开扛和迈立开江一带,证实恩梅开江支流狄于江、狄不勒江流域“向在化外,无人管束”;迈立开江支流狄满江地区或“无人管束”,或“归木王管束”。
夏瑚虽提议“于独江设一知县,管辖猫江及狄子、狄不勒两江”,“于狄满设一知县,管辖狄满、脱洛两江”,但不久清朝灭亡,中国政局动荡,对该地区已无暇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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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在中缅边境北段地区的殖民扩张
英国吞并缅甸不久即北进占有了八莫,1891年又侵入野人山和江心坡南端,占领了麻阳、垒弄两寨。1894年中英《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规定“北纬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之北一段边界,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两国再定界线”。这样,尖高山一线以北就成了未定界地区(条约中规定了尖高山往西南方向的中缅界线,因此尖高山就成为中缅北段边界的起点)。
1898年,英国要求中国“于思买卡河(即恩梅开江)与萨尔温江(即怒江)中间之分水岭西境,不得有于预地方治理之举”,企图以伊洛瓦底江与怒江的分水岭高黎贡山为界,以达到侵占全部未定界地区的目的。此后英国始终坚持以高黎贡山为界,并在1905年提出了以该山为界的“紫色线”(清末中缅北段界务交涉有所谓的“旧五色线图”,“紫色线”为其中之一。其余四条线均为中方提出,分别是:参加中英会勘的中国代表石鸿韶提出的“绿色线”、以后清政府外务部提出的“蓝色线”、云贵总督依据洋务局的意见提出的“黄色线”、1900年清政府总理衙门提出的“红色线”。中方提出的四条线均未超过恩梅开江)。为达到这一目的,英军1900年侵入小江流域的茨竹、派赖等寨,枪杀一百多名中国官兵。20世纪初,清政府在西藏和川滇边实施“新政”并加强对边境地区的控制;英国一些官员惊呼“中国威胁”,认为“中国已来到了印度的大门口,必须正视和处理这一问题”。于是,英印总督明托在1910年提出了沿东喜马拉雅山直到滇缅边境北部建立“战略边界”的计划;这条“战略边界”从“达旺县的楔形地带边缘,沿东北方向伸展至北纬29度,东经94度,再向东南——进至察隅河与伊洛瓦底江分水岭,再沿这一分水岭伸展至伊洛瓦底江与萨尔温江分水岭”。
此后,英国除了在中印边界东段着手实施这一计划外,也在中缅边境北段采取了行动。1911年1月,英国侵占小江流域的片马、古浪、岗房等寨,制造了“片马事件”。此后英国虽然承认片马、岗房、古浪属于中国,但仍决定占领片马等地,并在与中国交涉时声称:“现英国兵队、巡警均驻在边界,如中国派员前往必起冲突,若自量其力足以逐出英人,则不妨派员前往。”1912年,英军沿迈立开江北上,掠取野人山地,直达坎底;1913年又由坎底向东,进人独龙江下游;1914年在坎底设葡萄府。
这一时期,英国对中缅边境北段有了更多了解,为其在地图上画出“战略边界”提供了可能;而“麦克马洪线”正是以这条“战略边界”为基础的。
(二)中缅边界中“麦克马洪线”问题的产生
“麦克马洪线”问题始于英国对西藏的侵略。西姆拉会议期间,英方代表麦克马洪与西藏地方代表在1914年3月以秘密换文的方式划出一条“藏印边界”,即“麦克马洪线”,把包括滇缅未定界在内的大片地区划给英属印度。1914年4月,麦克马洪又迫使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草签了英方提出的《西姆拉条约》及附图,而“麦克马洪线”则作为西藏与中国其他地区界线的一部分混入附图。(有人怀疑“麦克马洪线”根本就没有出现在1914年4月27日草签的<西姆拉条约)附图上。见器昭义《英帝国主义与中国西南边疆(1911—1947)》第60页。由此可见,关于西姆拉会议的历史仍有许多待解之谜。)
1914年7月,英藏双方又背着陈贻范草签(通常人们都说英藏双方在1914年7月3日“签订”了《西姆拉条约》,但实际上英藏双方代表并未正式签字(Sdgned),而只是进行了“草签”(Irdtialed)。参见Parshomm Mehra,The North-Eaxtom Frontier:A Documentary Study Of the Internecine Rivalry between lndia,Tibet and China,V01.1,1906—1914,Delhi,1979.p.115.),并签署了一项从未发表过的联合声明,称《西姆拉条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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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访问中,当吴努提出边界问题时,周恩来说:“希望有一点时间,把情况弄清楚后再正式商谈。”针对缅甸的恐惧心理,周恩来指出:新中国奉行的是和平外交政策。我们立国的根本原则是把自己的国家搞好,我们没有任何领土野心。随后发表的联合声明也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1954年12月吴努访华,与周恩来就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当时,中缅边界除北段未定界外,还有两处存在问题:一处是中缅边界南段的佧佤山区。1894年的中英《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和1897年的中英《续议缅甸条款》对这段边界都有规定,但因有关条文自相矛盾,这段边界未能确定。1941年,英国迫使处于抗战危急关头的中国政府划定了这段边界,把与中国关系密切的班洪、班老部落的部分辖区划归了缅甸,这就是“1941年线”。其后太平洋战争爆发,这段边界没能标定。缅甸独立后,把“1941年线”以西地区划入缅甸的掸邦,但未能进行有效控制。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追歼国民党残敌时进驻了“1941年线”以西地区。
另一处是中缅边界中段的勐卯三角地。1897年的《续议缅甸条款》承认勐卯三角地“为中国之地”。但由于英国在该地修筑了公路,因而在上述条约中英国又以“永租”名义取得了对它的管辖权。缅甸独立后继承了这种“永租”关系。在1954年12月的会谈中,中方认为中缅边界南、北两段都存在问题;缅方则认为南段边界(此处双方所说的“南段边界”是指尖高山以南的全部中缅边界,事实上包括了中缅边界的中段和南段。)是已定界,只有北段边界存在问题。
关于边界谈判,中方仍表示需要做准备工作;缅方也承认确实需要准备。尽管存在分歧,但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仍肯定了“中缅两国边界尚未完全划定”的事实,并指出“有必要根据友好精神,在适当时机,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解决此项问题”。此外,双方还达成了对未定界维持现状的默契。周恩来曾指出:“根据中缅两国总理一九五四年会谈公报,未定界应该由双方谈判解决,当时双方的默契是维持现状。”
受材料限制,我们对当时中缅关于“麦克马洪线”的交涉并不清楚。但据相关事实推断,双方显然谈到了“麦克马洪线”,并同意在谈判解决前也应“维持现状”。只是由于问题的敏感性,双方只是达成“默契”罢了。此前周恩来曾对印度总理尼赫鲁说:“麦克马洪线”不仅中印边界有,而且在中缅边界也有——这条线中国政府不能承认,但是目前维持现状。虽然周恩来是在谈到中印边界时说这番话的,但可以推测,对同样存在于中缅之间的“麦克马洪线”,周恩来应有同样的看法。因此,在中缅对未定界达成“维持现状”的默契时,至少在中国看来,是把“麦克马洪线”涉及的那段边界包括在内的。
中缅之间的这一默契,使双方没有因边界问题发生过多争论,从而维持和发展了两国间的友好关系,为边界谈判赢得了准备时间。(二)中缅边界谈判的开始
1955年11月,中缅两国在“1941年线”以西的黄果园发生武装冲突。(那天清晨,边界线上大雾浓密,能见度差。当中国军队巡逻到黄果园附近时,同缅甸军队相遇,由于弄不清情况,互相开了枪。)国际反华势力乘机鼓噪中国对外扩张,缅甸报纸也攻击中国侵入缅甸。因此,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1956年8月,周恩来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在会谈中,吴拉茂交给周恩来一封缅甸总理吴巴瑞的信,信中强调了缅甸国内存在的困难,希望中国政府接受其对边界问题的观点。
针对缅方“北段是未定界,南段的边界已定”的观点,周恩来说:应该“在五项原则和友谊的基础上,找到有利于双方的解决办法”;“应该按照吴努的建议,成立关于边界问题的联合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应该谈判解决南北两段边界问题”;“在南北两段的紧张局势应该缓和下来”。
关于具体方案,周恩来提出:“在南段,即使我们承认一九四一年线是有困难的,但是,我们还是愿意考虑把中国军队撤离一九四一年线以西的地区。我们同时要求在北段,缅甸军队也从片马、岗房、古浪这三个同样由英国文件承认是中国的地方撤走。”周恩来还说:“南北两段应该同时解决”,“否则就不能寻找到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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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0—11月,周恩来在北京与缅甸前总理吴努的会谈中,重申双方分别从“1941年线”以西和片马、岗房、古浪地区撤军外,还提出了全面解决边界问题的建议:在北段,按照传统习惯线划界,就是在尖高山以北、恩梅开江以东;“中缅北段边界可以划到接上‘麦克马洪线—的一点为止,但是这是我们之间的一个默契”;“将来划界时,把——片马等三地划入中国。这一点现在我们也不宣布,便于缅甸做工作”。关于“1941年线”,“一方面说这段边界应该是一九四一年线,另一方面也承认一九四一年线是英国乘中国之危强加于中国的。现在既已成为事实,就应该维持下来。”关于勐卯三角地,“这块土地最好由中国收回,但是因为缅甸有公路通过,我们愿意提出这个问题来商量,究竟如何收回。”
周恩来还提出把三段边界问题“联系起来解决”的主张,认为“这个方式比较好,缅甸的要求可以得到满足,也照顾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于中方的建议,吴努认为“这是照顾双方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建议”。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宣布:“中国军队将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地区,缅甸军队将撤出片马、岗房、古浪三个地方。”1956年底,中缅两国完成了撒军工作。
但中缅边界谈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它也受到中国民众的关注。对英国在滇缅未定界地区的侵略,许多人记忆犹新,况且该地区曾归中国管辖,因此要求改变边界现状的舆论十分强烈。一些专家学者就提出,“中缅北段未定界应以恩梅开江为界,否定英方留下的以高黎贡山为界的主张”。鉴于这些不同意见,周恩来对历史资料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并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经过准备,周恩来1957年3月在全国政协作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
他首先回顾了中国地图对中缅边界画法的变迁,如前所述,清朝并未管辖原茶山辖地以西地区,清朝官方地图所标边界均未超过高黎贡山。但在民国时期,由于受到片马事件的刺激,1917年出版的《中国新舆图》把江心坡标在中国一边;1933年申报馆出版的云南省分省地图则把江心坡的一部分划进中国。1942年国民党政府出版的一张地图更是把边界划到了枯门岭,希望以此来掩饰他们在“1941年线”上的损失。虽然这张图给中国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国民党政府并未控制高黎贡山以西地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地图出版社1953年委托私人出版的地图也把边界画在高黎贡山以西,但声明不是政府审定的。周恩来对此解释说:因为边界上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如果中国政府批准出版这本地图,我们的四邻都会不安。但该地图同样在中国各界人士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中国政府关于中缅边界的划界建议虽在1956年1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但实际上不少人是想不通的。一位人大代表就曾反映:“根据地图,我感觉很大的不安。”对地图的这种变化,周恩来指出:地图的变化“说明我们(的)地图是一件事,实际的情况是一件事,交涉又是一件事。这三件事并不吻合”。“制图时要把实际和交涉之间有一个交代,可是我们过去的地图——没有交代的,所以爱国人士看到这样的地图当然很高兴”。
关于解决边界问题的根据,周恩来认为:“我们应该把清末时候的情况仔细研究一下,作为根据。这是我们研究边界问题最主要的根据,历史的根据。”周恩来赞扬了在中缅边界问题上同英帝国主义作斗争的爱国主义立场,认为“与帝国主义必须寸土必争”,但也指出:“现在(中缅)两个国家的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两个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来解决问题不能相同。”“我们提出的解决北段的要求不能过高。我们的历史根据和政治理由必须结合起来,取现实的态度来解决。”“我们的目的是求和缓,而引起一个很大的紧张,这很不利。”
1957年7月,周恩来又在全国人大作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报告首先说明:“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应该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我们——在国际事务中一贯奉行的政策,就是争取世界局势的和缓,争取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同我们的邻国和平共处。这个政策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也符合于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我国政府在处理中缅边界问题时所根据的,也正是这个基本的和平外交政策。”“我国政府在解决中缅边界问题上所采取的立场,是从维护我国的民族利益出发的,同时也是从促进中缅友谊和亚非各国团结的利益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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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缅边界问题的具体协商
1957年2月4日,周恩来收到缅甸总理吴巴瑞的一封信。由于国内的压力,吴巴瑞还是希望中国接受缅甸从英国继承下来的边界状况:在南段承认“1941年线”;在中段把勐卯三角地无条件地交由缅甸支配。仅有的修正是,在北段把包括片马、岗房、古浪在内的50平方英里(约合130平方公里)土地交还中国。
1957年7月26日,周恩来致信缅甸总理吴努,正式提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具体建议:在北段,从伊索拉希山口往北直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习惯边界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古浪、岗房三处各寨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同意以怒江、瑞丽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至于应该归还给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三处各寨地区的面积,中国政府根据历史上可以依据的事实和双方行政管理的方便等因素,建议要大一些。在南段和中段,除要求作某些调整以外,同意按照“1941年线”定界;中国政府所要求的调整是把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在“1941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如果缅甸政府同意上述调整建议,中国政府愿意把属于中国的勐卯三角地移交给缅甸,成为缅甸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认为,以上各点具体建议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考虑。
但在1957年9月的中缅谈判中又出现了新的分歧。在中缅边界的最北部分,双方此前已经达成按照“习惯边界线”(即“麦克马洪线”)划界的默契。可是,吴巴瑞在1957年2月4日信中所附地图和周恩来1957年7月26日信中所附地图对这条线的画法却有很大出入。而缅方的解释是:“在麦克马洪的备忘录中——说以伊洛瓦底江和布拉马卜特拉江的分水岭为界。实际上,缅甸认为只提伊洛瓦底江流域就可以。”“原图上独龙江直流到——图上的红线(麦线),而经勘测后发现是流到——图上的蓝线(吴巴瑞信中图),因此现在采取红线就是没有意义的。”
由此可见,新的分歧是因缅方对“麦克马洪线”的修改造成的。而其修改的依据是,麦克马洪当年是主张以分水岭划界的,但根据“麦克马洪线”原图在地面标定这条线时,却发现它把伊洛瓦底江流域的独龙江地区划归了中国。吴巴瑞地图中的蓝线,是根据分水岭对“麦克马洪线”进行修改后得来的。如果接受缅甸的这一主张,中国将失去整个独龙江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