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院限制处方价格应对新政 院长直言会亏死

王朝健康·作者佚名  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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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可报销300元,全年共计最高可报销3600元,而医保中心和医院是按每参保人每年600元的定额结算,这不明摆着让医院贴钱吗?”广州某医院院长说。

8月1日《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行办法》正式实施,260万参保人开始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为不吃亏或少吃亏,广州部分医院在这几天内纷纷出台“土政策”,如限制每人次处方不超过100元,甚至在30元以下,还鼓励医生让没有达到住院标准的医保病人住院———

病人:遭遇处方“缩水”

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扭伤了脚,到公司附近一家二甲医院就诊。该医院骨科医生给他的诊断是“撕裂性骨折”,至少要接受2-3周的治疗。医生给他开了6天的药,共计239元,并叮嘱他一周后复诊再开下周的药。

王先生到收费处去交钱,工作人员看了一眼后,把处方丢了出来:“处方超额了,让医生给你改吧。”

王先生一头雾水回到医生那里,医生立即打了几个电话,好像是问了其他医生和医院领导后,有些尴尬地向他解释:“因为你是医保门诊统筹病人,我们医院有规定,每张处方不能超过100元,这样吧,我先给你开两天的药,吃完了你再来。”这意味着王先生明天就得再来医院,要不后天就没药吃了。王先生抱怨,这不是劳民伤财吗,这门诊报销的“便宜”还是不占了,“这次拿了药以后,直接去药店买一样的药就是了”。

记者辗转采访到给王先生看病的医生。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医生说,他所在医院刚刚出台了内部规定,医保病人看病开药越多医院就越吃亏,所以凡是门诊统筹病人,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00元,并在收费处进行把关,医院还鼓励医生在开药前,尽量多做检查和化验,因为这些项目监管不严格,利润也更高,可以减少门诊统筹带来的损失。

医院:纷纷出台“土政策”

昨晚,记者致电广州多家医院的院长,一提起医保门诊报销,几位院长怨声载道,说都在为这事焦头烂额呢。

“按照医保中心的宣传,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可报销300元,全年共计最高可报销3600元,而医保中心和医院是按每参保人每年600元的定额结算,这不明摆着让医院贴钱吗?”一位三甲医院院长说。

据此前报道,广州市医保中心的专家解释,人均600元每年的结算标准是取平均费用,每个人病情有轻有重,费用有高有低,但平均费用是比较稳定的。按这个费用,参保人既看好了病,医院也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这位院长并不认同这种解释。他说:“就算每次看病要100元,他一月来几次,医院就吃不消,肯定要贴钱进去。”

记者了解到,部分医院纷纷出台内部规定:有的要求医生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00元,有的医院甚至将每张处方额度降低至30元;还有医院委婉提醒医生,可以鼓励一些病情接近但还没达到住院标准的医保病人住院,这样一来,医保中心就要按几千元甚至一万余元标准和医院结算。不过,多数医院还是采取观望态度,打算一个月后进行测算,再考虑对策。

记者问一位二甲医院院长:“在实际操作中,参保病人有无可能享受全年最高3600元的报销额度。”这名院长回答:“不可能,除非哪家医院发了晕,那不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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