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血液中心原主任余某因涉嫌受贿,昨天在渝中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24万元,他辩称自己当主任这几年血液没出过任何问题,确保了一方平安,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检方指控,余某今年55岁,在担任市血液中心主任10余年间,利用自己负责该中心全面工作和分管财物、设备等工作中,先后收受贿赂124万余元。这些涉案金额涉及到房地产、软件、医疗设备等领域中。2009年6月,检方因在查办其他案件中,掌握到了余受贿的情况,遂传唤余前往检察机关交代问题。
检方举示了行贿人的证言。据开发商的证言称,余某在为该中心购买50余套商品房时,前往商品房所在楼盘考察后,表示如果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他们就决定购买。后来,双方确实成交了,开发商觉得扣除行贿款后还有赚头,于是就由老总开车,分3次送了总共90万元给余某。本来是打算送100万元的,但因为血液中心对这批房屋提出一些了要求,他们就没有送出最后的10万元。
在听完检察官宣读的证据后,余某对指控的涉案金额没有多大意见。但他提出,自己在主持市血液中心工作期间,任劳任怨,被捕前连双休日都没有耍,不仅在学术上取得了成绩,在卫生系统中得了许多荣誉,还取得了一些专利,并且自己任职期间,我市血液管理从未出现过问题,确保了一方平安。
余某表示自己愿意从冻结的账户中退还赃款,并请求法官看在他以往的表现,和现在身患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以及家有80多岁老人的特殊情况下,能够对他从轻处罚。
原载重庆晚报 转自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