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篇
净化效果有限制
空气净化器虽然宣传得那么神奇,但实际上是不是这样的呢?张寅平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它们各有各的优点和局限。
>>吸附型
效果好但需再生
吸附型是采用活性炭或其他多孔介质对气体中有害物质进行吸附。此类净化器的优点是不产生副产物,初期使用时效果明显,对苯、甲苯等分子量较大的气体污染物吸附效果较好,但过一段时间以后吸附能力就会达到饱和,需要对它加热处理(专业上称为再生),把吸附材料中的污染物赶出来,使材料重新具有吸附功能。需要注意的是,材料再生时,应尽量让它散发到室外空气、或通风很好的空间从而被很快带到室外,不要让污染物被人们吸入体内。材料再生给一般用户增加了不便,这是吸附型空气净化器的不足。需要指出的是,普通活性炭对甲醛的吸附效果不是很好,但吸附材料经过特殊处理后,如活性炭、氧化铝浸渍了高锰酸钾后,其对甲醛的吸附效果会明显改善。
>>反应型
可能产生副产物
反应型主要采用纳米光催化技术(即光触媒技术),能够有效地净化消除室内挥发物(VOC)。但在反应不完全时,它有可能产生其他的有害物,比如甲醛、苯等。也有采用铂金等室温催化材料的空气净化器,从实验结果看,这种方法对甲醛有很好的降解作用,但对其他的气体降解效果不明显。
>>负离子型
臭氧过多反有害
负离子型是利用高电压产生电离使空气产生负离子,负离子和空气中的污染物作用,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有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会产生一定的臭氧,臭氧可以杀菌,但臭氧超量对人体有明显危害,因此这类空气净化器使用时要注意。如果要使用臭氧型空气净化器,人必须离开现场,当空气净化器停止运行后,进行开窗通风使室内臭氧浓度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后人再回到现场。
>>紫外灯型
生效有条件限制
紫外灯照射时间如果够长,可以杀灭细菌、病毒,或抑制它们的生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微生物杀灭或抑制作用必须在其被一定量强度的紫外照射足够长时间才有效。一般说来,利用紫外灯照射某个表面,由于表面和灯管都不动,表面上的细菌或病毒会接受足够剂量的紫外线照射,从而被灭杀或抑制,但若空气不循环通过紫外照射区,接受紫外照射的时间很短,其中的微生物就很难被杀灭。此外,紫外灯不应直接近距离照人,否则会造成对人体的损害。
>>过滤型
需经常更换滤网
有一种空气净化器,采用HEPA(高效空气过滤器)来过滤空气中的颗粒。HEPA的特点是空气可以通过,其中的颗粒却无法通过。这种产品主要用于去除空气中的粉尘、颗粒,由于细菌和病毒往往附着在颗粒上,因此也会被阻挡进入室内空气。该类产品先期使用时比较高效,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该产品会被附上灰尘、细菌等,需要及时更换滤网,否则不仅不能净化空气,还会成为空气污染源。
除菌篇
抗菌不等于杀菌
不少空气净化器都宣称自己除了吸附甲醛等有害气体外,还能够实现杀菌净化、空气消毒的作用。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副主任、技术主管郑苏江表示,“空气净化器不是消毒器。”他介绍,空气净化器的抗菌并不是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杀菌处理,而是使空气净化器本身不成为污染源。他解释,只有类似可以喷出带有消毒剂的空气的产品,对室内空气进行杀菌消毒处理,才能称作是对室内空气杀菌消毒。而空气净化器只是输入带菌的空气,对通过机器进行循环的空气进行抗菌处理,不是主动杀菌,更不是消毒器,只是让其本身不成为污染源,因此不能称作是对房间进行杀菌处理。
此外,让空气净化器本身不成为污染源也是有条件的。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过滤器会吸附很多脏东西,如果不及时进行清洗,本身也会导致菌类繁殖,反倒成为污染源。因此,消费者在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厂家的要求及时更换、清洗风道、过滤器等部件。
两种细菌目前可检测
据郑苏江介绍,按照国家规定,目前检测抗菌效果只检测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这两种典型菌类。这两种菌类比较富有代表性,安全性也比较好,对检测人员的安全也不会造成危害。大肠杆菌主要存在于食物中,会导致食物的腐败;金黄色葡萄球菌则会导致呼吸道疾病。
针对摩瑞尔moral空气净化器宣称自己可以“彻底杀死多种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伤寒杆菌、淋病球菌、流感病毒)”的说法,郑苏江表示,如果厂家做出这样的宣传,那应该拿出相应的检测报告,用数据说话,也能更好地让消费者信服。
负离子可杀菌无证据
在不少空气净化器的宣传中,厂家们都喜欢拿负离子说事,称负离子能够净化空气,并有很强的杀菌作用。但郑苏江表示,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负离子可以杀菌。
郑苏江介绍,在空气中充满负离子的空间内,很多时候确实让人感觉比较舒服,但目前并没有相关证据表明负离子可以杀菌。而且人们容易忽视的一点是,天然负离子与人造负离子是否完全一样?目前人造负离子要么是通过高压电,要么是通过负离子粉来放射负离子,但负离子粉具有放射性,它本身对人体是否有害还不确切。“在一些情况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大量使用这种产品不一定是明智的。”
建议篇
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张寅平认为,如果因为室内空气污染而选择空气净化器,建议消费者从源头上来对室内空气进行处理;此外,更多地依靠开窗通风,使室内有害物质散发出去。选择空气净化器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您应该最后再使用净化器,而非第一选择。”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综合检验部主任宋力强是《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8的国家标准起草人之一。他明确表示,有的空气净化器确实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他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牌产品。
要求厂家提供检测报告
如果厂家宣称产品有很好的功效,甚至能达到“中和致癌离子”、“净化血液”、“美容”等作用,建议消费者自己心里先掂量掂量。张寅平认为,所有的宣传都需要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支持,否则就没有多大意义。消费者还可以向用过的亲戚朋友咨询效果如何,感觉怎样,尽量选择品牌产品。
郑苏江认为,应该按需求选择空气净化器。如果需要除烟味、异味,只选择普通的空气净化器即可。如果家里有老人、孩子,可选择带抗菌效果的空气净化器。此外,应该选择带有 CM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与国际接轨)章的检测报告,如果只是一些实验室报告(不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章),可信度相对较低。如果该产品确实具有抗菌效果,则可要求提供抗菌性能报告,一般抗菌率达90%以上或者抗菌活性值在1.0以上,为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