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最早的烟草出现在一个印第安女孩的院子里,是某种不知名的鸟带来的种子生长起来的。后来那女孩发现这种草很好闻,就把它献给国王,国王很喜欢把这种草点起来闻烟香,于是烟草就从美洲大陆开始被人们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当人类社会告别原始的蛮荒时代,进入现代文明社会,许多古老的习俗和传统早已在历史的烟波中被人们逐渐淡忘,而烟草却成为一个例外。它不但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成千上万人的普通日常消费品,更是成为一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吸烟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性,各国政府以往对烟草行业所采取的姑息态度也在逐渐收紧。这其中,尤以美国为甚。
众所周知,利用法律上的诉讼手段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鲜明特征。诉讼往往是随应需要而产生的,当人们发现烟草作为一种商品对自身的健康造成危害后,便开始习惯性地要求政府追究烟草商们的产品责任。
从1954年开始,美国开始出现早期的烟草诉讼,但由于过于冗长、繁多的诉讼,实际上并不能给任何一方带来好处,所以在1987年,加州议会甚至通过了基本禁止对烟草公司提起诉讼的法律,其理由是,烟草对人体有危害,这是人所皆知的事实(加州议会后又于 1998年1月废止了该项禁止令)。尽管早期的烟草诉讼多半胎死腹中,但是至少人们的反烟草意识已经被唤醒。
1964年,美国公共卫生局发表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份有关吸烟与健康问题的报告,认为吸烟与肺癌有直接关系。正是从那时开始,美国烟草业开始处于不利的境地。随后,联邦政府又于1966年通过了香烟标识与广告法,要求烟草公司必须在香烟包装上明确载明吸烟有害的标识;1967年,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了第一份关于尼古丁的报告;1969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第一部“烟草法”。1971年,美国政府明确禁止在电视及电台上做香烟广告;1973年,美国航空局要求在商业飞机上设立非吸烟区,同年亚利桑那州成为第一个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州。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官方开始发动对日趋严重的“烟害”的攻击。舆论界呼吁:对于因吸烟每年给美国造成1000亿美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和40万人丧生,烟草业应负法律上的责任。克林顿总统上台后,顺应这一潮流,一再作出决定,将烟草业在本国的经营逼入死胡同。
1997年9月,克林顿在公开场合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