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帝侯后的一百年内,各种税收都是为了军队的开支而征收的。
经济生活是在政府的主管下,而不是在大胆的商业阶级的企业主管下发展起来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维持一支有组织的军队的农业国家来说,生产工艺和技术工艺不得不从别的国家进口(主要是从西方进口)。大选帝侯年青时在荷兰度过多年,他在那里看到的财富和繁荣景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担任选帝侯后,定居在瑞士和勃兰登堡的佛里西安(佛里西安几乎就是荷兰式的)。他欢迎来自波兰的犹太人;当路易十四开始迫害法国新教徒时,他提供资金,派遣专门官员援助二万名胡格诺教徒移居勃兰登堡。一度法国移民曾经占有柏林人口的六分之一,成为这个比较原始城市的最进步的成分。如同柯尔培尔统治下的法国一样,政府创办并资助各种企业;但这种政府参与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法国的,因为用于投资的私有资本总额小得不能比拟。军事需要对市场货物的支配作用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来得大,因为在这样一个十分贫穷的国家中,民用需要是相当低的;军队在粮食、制服和武器方面的需求,成为影响该国经济发展的一支强大力量。
军队还对普鲁士的社会发展和阶级结构具有深刻的影响。平民中产阶级仍然是顺从的,实际上把整个地主贵族(容克)吸收进军事机构已成为统治者的政策。他们自觉地利用军队作为在克累弗、勃兰登堡、波美拉尼亚和前条顿骑士团领地的地主家庭中灌输"全普鲁士"心理的工具。普鲁士是一个非常年青、人为的领地联合体,这就使忠诚于它的感情最初并不是自然的,为此更需要依靠明显的军事手段来加以灌输。灌输的重点内容是放在义务、服从、服务和牺牲上。除上述因素外,军事美德之所以成为整个普鲁士男性贵族的特点,也还应归因于该国人口数量少。例如在法国,大约有五万名男性成年贵族,但其中只有少数人经常在军队任军官。而在普鲁士,几乎所有的容克家族总有成员是穿制服的。
此外,大选帝侯及其继承者,也像所有专制主义统治者一样,对于以地主贵族为主要成员的等级会议即各地议会实行压制。为了平息大地主的不满,统治者允许在军队中对地主阶级的成员授予官职,还允许他们对自己的农民可以为所欲为。普鲁士君主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统治者与地主乡绅间的谅解之上的,即后者同意承认统治者的政府,并愿意在他的军队中服役;但作为回报,统治者允许地主乡绅继续把自己的农民置于世袭受支配的地位。农奴制在普鲁士就如在东欧各地一样盛行。在东普鲁士,农民的境况与波兰农民一样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