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欧洲人已经绝不可能,印地安人早已经被四面八方,潮水般迁徙过来的白人所包围,他们唯一的机会也许是几百年前欧洲人刚刚登陆北美的时候。 接受文明是唯一可能的生存方式,然而当他们想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因为生活在白人社会中,他们的技艺极其低下,白人可以轻松获得丰收,而他们费劲力气也种不活庄稼,激烈的竞争让他们即使生活在文明中也倍感艰辛,但如果他们往前走上几公里,重新回到丛林中,他们又可以重获自由,很多印地安人就是这样中止了文明化的过程。 关于野蛮民族如何才能接受文明?托克维尔极富洞见,他指出: “一般说来,野蛮民族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地自行文明起来的。当他们主动去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他们在这个异族面前,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象罗马帝国被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象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蛮族的权力足以使他们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能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变成他们的对手的时候。一个凭借武力,另一个依靠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的优势时,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灭亡。总之,可以说野蛮人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那么,印地安人的命运便只能是灭亡了,170年后的今天,在美国虽然仍然有印地安人,但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被彻底改变,还有哪个印地安人谁会愿意回到丛林中去生活呢?他们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印地安人,他们被迫接受现代文明以确保其生存。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美,西班牙殖民者使用残酷的屠杀手段也未能灭亡印地安人,而美国人对待印地安人确实非常规矩的,他们不干涉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允许印地安人保持野蛮状态,并以独立的民族方式对待他们;美国人严守购买土地的程序,在条约生效之前,决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地安人的土地;有时候,印地安人因为不幸,美国人甚至会伸出援助之手。
对此托克维尔总结到: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使自己遭到奇耻大辱,以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未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最后分享了他们的权利。而美国人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通过合法手续,以慈善为怀,不流血,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就达到了双重目的。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