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有关房产分割的条例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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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母亲出资十五万首付给买了一套按揭房,但是房子的装修,还月供,装修,买家电的费用都是夫妻承担的,买房后,男方给自己母亲补签了一张欠条欠条,女方没有签字,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欠条是否生效?

婚后男方母亲出资十五万首付给买了一套按揭房,但是房子的装修,还月供,装修,买家电的费用都是夫妻承担的,买房后,男方给自己母亲补签了一张欠条欠条,女方没有签字,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欠条是否生效?

婚后买的房子,母亲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给儿子的,那么房子属于母亲赠与夫妻双方的。所以离婚时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借条的效力取决于女方是否认可该借条。或者女方是否知道男方向母亲出具了该借条。

关于本案,如果现在房子登记的是母亲的名字,没有过户,且现在男女双方尚未离婚,母亲可以要回房子。

即不动产赠与在未办理产权过户时可以撤销。

这样就可以避免离婚后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了。

男方父母出的15万,由男方出具借条,若女方知道或者默认此借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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