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盗窃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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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私企收银员.因前几天有200元金额没有上交.私吞了.现在会购成什么罪.或会收到怎样的处罚.请问出发的界限是什么?我可以怎样帮助他?

性质属于职务侵占,但因数额较小尚不构成犯罪。

实施侵占、职务侵占行为,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而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中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实施侵占、职务侵占行为,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侵害人应当将侵占的财产退还原主,如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失,还应赔偿损失。否则,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叫小偷了.第一.老板肯定扣工资.然后和你说88.

你朋友是私企收银员.因前几天有200元金额没有上交.私吞了.现在不会购成什么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3)能够被移动。

4)他人的财物

5)一些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如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

6)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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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私吞了200元,劝他上交

我朋友是私企收银员.因前几天有200元金额没有上交.私吞了.现在会购成什么罪.或会收到怎样的处罚.请问出发的界限是什么?我可以怎样帮助他?

这种行为应该定性为职务侵占,并非盗窃。

鉴于数额不大,所以不会构成犯罪。

但是为了200块这也太不值得了吧,被发现后会丢掉工作不说,名声也是个大问题啊。现在只是因为数额不够,否则就会构成犯罪了,还是赶紧还回去吧。不被发现最好,如果被发现也可以说是自己没注意,谁也不会认为会有人侵占200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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