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招聘单位违约
事情是这样的,10月初,我学校来单位招人,来的是中铁和中建,都是国有企业。我和一个中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在这我把这个单位叫A单位。当时签的时候是我们手抄的字,一式3份,单位写的是XXXX公司
单位属性:国有企业。
收入性质:入编。(还有什么委派的,我记得是在入编打了勾)。
签约时间:3年或者5年(协议书上好像写了,具体不时间不记得了)。
在那个备注那里写了一些不能迟到等的话,不过有句违约3000.
现在过去一个月了,我同学今天中午接到A单位发的短信说不收二本院校的的,说要“劳务派遣”,详细的情形和这个网说的差不多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7321901.html?fr=ala0
现在我的问题事情已经一个月了,学校来的单位都差不多没了,他这样耽误了我很多机会,甚至可以说我因此找不到工作了,那个违约金3000来说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对我以后的发展前途造成极大的影响对此对我身心极大打击,请教律师,我应该怎么办?赔偿方面怎么办?我受不受法律保护,他说不去的话就不安排工作。
就你的情况,我觉得你还是尽快与A单位进行沟通,了解短信所说内容是否真实。
如果不是真实的,是确如在协议中签订的情况一样,你毕业后还是到A单位工作,是A单位的职工,那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如果是真实的,那么你可以得到3000元违约金,然后“可能”与某一劳动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然后“可能”被派遣到A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和本单位职工的待遇差别在“知道”里已经说明。
以上只是"可能",个人觉得未必会如此,有可能A单位给你3000违约金就不管你了。或者你与某一劳动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然后被派遣到另外的单位。
如果确如短信中所称,A单位将违约,你其实可以获得的赔偿也只是那3000块,因为你的损失是很难证明的,除非你能拿出别的单位给你下的OFFER,证明你因为这个就业鞋业失去了别的单位的OFFER,可能获得一些赔偿(估计也不会有多少)。
所以我觉得你现在还是赶紧确认短信的真实性,一旦确认真实,赶紧找新单位吧。这个不靠谱。
台海网11月4日讯 1名台湾男子被控今年3月在网络上号召刺杀马英九女儿马唯中,台湾“高院”以妨害秩序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台湾“高院”3日公布的判决书,被告今年3月19日除在网站上发表扑杀马唯中等文字外,还张贴死猪图暗喻,夜情谷,遭台警方查获。
法院一审时,被告遭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不会有人看到后真的会去杀马唯中。
台湾“高院”合议庭认为,被告在网上公然煽惑他人对台湾地区领导人家庭犯罪,审酌被告有轻度精神障碍,认为一审量刑无误,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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