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家打了一债务官司,欠我家两万元,现在官司打赢了,可欠债人不回来,只说是他存在村长那有七千元钱,叫我家人先到法院那开个凭证,然后再去村长那拿七千元钱,是这样拿钱的吗?以我自己想,只要写个收据就好了是吗?没必要去法院吧?等拿到钱要告诉一声法院吗?还有剩下的一万多怎么去拿呀?欠债人在村里也没什么财产的,最值钱的就一块房屋的地基,暂时他们家还没造怎么办?
可以,如果能证明他在他人处有债权且已到期,你可凭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要求其债权人直接支付给你。至于其他的钱,只能给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农村的宅基地一般不能被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