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还是在学校的集体户口,要过两个月才能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我爱人的户口现在能往我父母的户口下落吗?以后孩子的户口在那里落比较好。
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公婆、岳父母户口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并同意其投靠。
2. 夫妻已结婚登记,夫妻一方因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
3.儿媳妇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
4.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所需材料
1. 夫(妻)、公婆(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夫妻)结婚证。
2.夫妻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失踪的需提供法院的法律文书;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服兵役的需提供相关军人证件。
3.入住情况调查表。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经核准迁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公安分局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http://www.ga.xm.gov.cn/webContent/showArticle.jsp?UNID=2202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http://news.qq.com/a/20090730/000925.htm
参考文献:厦门公安网、腾讯
你爱人的户口能否落在你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并不取决于你的户口是否也在父母的户口所在地,而需要视你父母所在城市的户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只要政策允许,你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又同意接收,则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