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3中国的白银时代:明帝国商品经济走向高潮(2)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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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棉布、丝绸、蚕丝、棉花、粮食等大宗产品外,小民的各类日常生活所需小商品的供给也日趋市场化,江南“附郭之农兼粥蔬菜,织曲薄为业,皆不专仰食于田”。而那些栖身于市镇之人则更全方位地从市场满足日常生活,“衣履有铺,茶酒有肆,日增于旧。懒惰者可以不缝纫、不举火而服食鲜华。”在他们身上,自然经济连残余也谈不上了。

国家也更多选择从市场中获取国防和消费资源,以折色纳银法代替开中盐法获取盐引这一变化就鲜活地诠释了这一进程,这样效率更高,也更方便监督。对市场的日益卷入加剧了国家对白银的需求,从而为赋役的货币化铺平了道路。而赋役的日趋货币化则要求人们将眼光更多地投向市场,不管他们情愿与否,因为白银来自那里。白银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一切都为了市场,一切都围绕白银运转。数额巨大的市场交易需要与之匹配的白银作为交换手段,而唯有如此巨大规模的市场才能吸纳巨量海外白银的输入,在这里,白银再次既成为手段,又成为目的。凡此种种从国内到海外的内引外联,使白银和市场联手为一个庞大的农业帝国内部出现一个相对成熟的消费社会提供了坚实的货币支撑和活动空间。

纵放欢歌

货币和市场的勃兴为晚明消费社会的成长打造了物质的起点和平台,而其日臻成熟则全赖晚明宽松圆融的社会氛围。

纵览中国历史,每个朝代一开始,由于专制皇权采取强有力的暴力手段,士绅之权受到全面遏制;每至朝代晚期,由于政治经济情势的变化及外力的冲击,士绅之权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张,皇权则相应有所削弱。在此范式之外,晚明的一个鲜明特色更在于皇权于乡间的萎缩更为明显,而士绅的队伍更形扩大,并有了较为自觉地自化为一个独立阶层的意识,从而具有了更强烈的自为意识。

唐代中期以前,乡里组织还是国家行政组织系统的一部分,名为乡官制,乡官由县府委派,汉代大乡的啬夫还有一定品秩,称为“有秩啬夫”;唐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发展为州郡县三级制,县官成为最基层的“父母官”,而原先的基层乡官制则渐渐演变为百姓轮流充任的职役制--里甲组织。

在造成基层组织性质转变的众多原因中,最有力的因素是人口不断增长,这一点在晚明尤为凸显。随着地方行政区划越分越多,地方事务也越来越复杂,朝廷无法再委派众多乡官去管理乡村,而从财力方面看,官僚队伍日益膨胀,也令政府不堪重负。基层组织由乡官制转变为职役制,意味着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由直接控制变为间接控制,从而为士绅权力的膨胀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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