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 民告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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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市政府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区内不可私建民宅,需统一安置。开发区内一住户违反规定私自违建,多次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多次至违建现场,但都未制止,将违建物拆除,五十天内任由违建物不断加高,直至施工中两施工人员从高空坠落致死。如果当初执法人员不为私利,果断制止,不任由违建物加高,也不会出现人员从高空坠落致死事件。请问执法人员是否是行政不作为?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死者家属可以去法院起诉吗?该怎么起诉?这里提到的执法人员是:靖江新港园区规划监察中队,他们有权对辖区内的违建制止及强制拆除

根据本市政府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区内不可私建民宅,需统一安置。开发区内一住户违反规定私自违建,多次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多次至违建现场,但都未制止,将违建物拆除,五十天内任由违建物不断加高,直至施工中两施工人员从高空坠落致死。如果当初执法人员不为私利,果断制止,不任由违建物加高,也不会出现人员从高空坠落致死事件。

··这,不一定,没有必然性。

请问执法人员是否是行政不作为?

··如果情况属实,有此嫌疑。

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有行政责任。但,对于死者——没有任何责任。

死者家属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起诉没有法律根据,法院不会受理。

该怎么起诉?这里提到的执法人员是:靖江新港园区规划监察中队,他们有权对辖区内的违建制止及强制拆除

··应当追究事主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偏怪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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