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第1期刊登葛岩的文章说,实际上,美国大学教师收入不高,不过,经过若干年工作,教师有可能拿到终身教职,每年还有三个月的假期,这都可以算是一种补偿。(..)
文章介绍了教授终身制的缘起。十九世纪末,斯坦福大学有个叫爱德华·罗斯的社会学教授,观点激进,主张铁路应当国有,不该由私营企业把持。人所周知,斯坦福大学是靠勒兰德·斯坦福捐助办起来的,而这位大亨发家靠的正是建设铁路。当时,斯氏的遗孀还担任着校董会的董事长。这场风波的结果自然是罗斯丢了饭碗。“罗斯事件”让美国人明白了,即便在美国那样标榜思想自由的社会里,权力,*的也罢,经济的也罢,是会威胁学术的。于是,这场风波衍生出另一个结果:美国高校决定采取德国大学的方式,建立教授终身制,以保证学术不受政客、企业家和捐助金主干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