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想起诉法院,法院要求提供对方的居住证明,可是好多地方不给开,公安,居委会,单位,我应该怎么办,没有居住证明,我就没法起诉法院来维护我的公民权力。请大家帮帮忙,想想办法。谢谢。
去法院立案应该不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证明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你作为原告,具备了上述条件,准备好起诉状、欠条或借款合同等证据,提供被告的具体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住址、联系电话等,就可以立案了。
实践中,我们目前所立过的案子还没有法院要求我们原告提供被告居住证明的。因此,你先去跟法院沟通沟通,要是法院非要你提供的话,你看一下能否找个律师,帮您去跟法院协调一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案件不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证明。所以你可以去找法院协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