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我该怎么办?
单位和你签订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的劳动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但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工作制,超过上述规定的8个小时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我们单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愿意,是可以的,并不违法。 但,双休制是法定的,少休息的那一天属于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1.5倍的工资),也是合法的。
你可以要求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日工资的200%)
如果公司不给 ,你又想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也无奈了。。。
那就平时留意收集双休日加班的证据吧,如考勤记录等,等哪天不想干了,劳动仲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