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公交车出了事故,撞伤一名路人,单位规定个人承担事故总额的20%或者15%或者10%或者5%(根据受伤程度承担),今年要和解了,单位让我拿仲裁费。请问事故总额包括仲裁费吗?仲裁费应该我承担吗?如果单位有规定仲裁费必须个人承担,这种规定合法吗?
你最好把你们单位“规定个人承担事故总额的20%或者15%或者10%或者5%(根据受伤程度承担)”这一条规定的具体条文看看。牵扯到法律的问题的话就得抠字眼。要看看你这句话里到底是赔偿的总额还是所有费用的总额?
从单位的规定来看,主要是指事故中的直接损失,并不含诉讼、仲裁类的费用,你可以以约定不明,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