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一带,有新媳妇“不落夫家”的风习。这种风习是对早婚习俗的补救措施。过去,这里的姑娘十五、六岁就出嫁了。作为刚长大的姑娘,体力、智力各方面都还未发育成熟;同时,还要协助妈妈料理家务,学习针线染织,为今后独立生活打基础。因此,有“三年上、五年下”的规矩,就是说,在三、五年内,姑娘一般都不到新郎家坐家,祗农忙住郎家,农闲住娘家。如果姑娘一出嫁就光彩的事情。
“吃粑”的时间就在婚期前夕去“吃粑”的后生中, 三四对歌手。天黑过后,他们就带着礼物,唱歌进屋。 家里也早有几对女歌手在等待着。
进了堂屋,按摆好的桌位就座。先是甜酒招待,甜酒是茶盘端来的,后生们吃了甜酒,唱过“感谢歌”,就将带去的礼物放在茶盘内,同时唱歌表明礼轻义重。礼物中有装饰用的银质手圈 针筒、连扣、戒子等,还有礼钱,多少不定。来接彩礼的女方代表,唱过感谢歌后,就将茶盘端主。
接着吃油茶,并唱“谢茶歌”。茶罢,就是夜筵。这时,将出嫁的姑娘出来相陪,但时间不长,过半夜就回房间去了,留女伴跟后生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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