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亲,也叫偷妻,还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叫讨老婆。这是部分侗族的一种婚俗。
偷亲季节一般在冬天,特别是农历十一月和十二月,决不超过大年三十晚上。
偷亲的晚上,后生要跟父母和亲人商量好,分别去做准备工作。老人的任务是找一位为人老实、生男青女的妇人来装凳和打油茶。后生则找一两个“钩”,同他去“钩”老婆,他们之间是新郎和陪郎的关系。
他们换上新装,带上灯笼或电筒,假装去走寨(如果女方家离得远,天黑前就启程),唱歌唱到女方的屋旁。别人认为他们行歌坐夜,而女方心中有数,早约好若干女伴在家里纺棉或绣花,等待新郎的到来。如果走寨的人还很多,或者准备工作未做好,她们则推开木窗,告诉偷亲者等会再来。
新郎进屋后,不递封包不叩头,也不必象坐夜那样先对歌,祗要问过老人之后,坐在摆好的木凳上,恭恭敬敬地和老人交谈。老人则利用这个机会来审视女婿,而新娘则象哑子一样,很少讲话。唯独那群女伴,象黎明时的山雀,叽叽喳喳,七嘴八舌,逗趣新郎和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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