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与我意见不和导致口角(我只是说了一句不中听的话),她让我写道歉信,我没写就要解雇我,我要怎么维权?
上司与我意见不和导致口角(我只是说了一句不中听的话),她让我写道歉信,我没写就要解雇我,我要怎么维权?
你来告诉我,公司到底“解雇”你了没有?从你陈述的情况看,“她让我写道歉信,我没写就要解雇我”,从标题看你“被公司解雇没有书面通知”。这两者是不一样的。请你说清楚:到底“解雇”了没有?
如果还没有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只是扬言要解除。我认为:只要你喜欢这份工作,你应该向上司道歉从而避免被解职。一来你在口角中说了不中听的话,上司只是让你道歉而已,你的道歉是应该的,领导并未过分。二来为一句话而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得不偿失。
如果你已经被口头解职了,建议你与领导再去沟通一下必要时道歉赔礼,看能否挽回被解除的局面。如果你不愿屈尊,那就让单位出具一份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单位不给你可以坚持。如果单位坚持不给,你既可以不下岗,也可以通过录音证明你自己被解职之事实。
解除合同是需要法定理由的,本案显然不具备解除的条件。在此情况下,你既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也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和赔偿金。关键看你选择什么。
上司与我意见不和导致口角(我只是说了一句不中听的话),她让我写道歉信,我没写就要解雇我,我要怎么维权?
··这是胡作非为! 如果你没有错,可以坚持,也可以去劳动局请求劳动仲裁维权。
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有法定的程序,本案中,公司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注意时效是一年。
如果真的被解雇了,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