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病去世了,我们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子,我们因为老公的病不能生育没有孩子,我婆婆还在,她有劳保和自己的住房(我老公还有个姐姐),我想问如果要分割房产的话会不会根据情况而定,我和老公结婚将近9年,婚后他就体弱多病经检查确诊为一种不治之症,医生说他的病在国际医学上都没有有效的药治疗,责任心和我的良心让我不能放弃他,可现在老公因为走的匆忙,我婆婆没有直接提出要房子但间接的提出了,如果我婆婆生活困难的话我不会不给的,可她现在要都是将来给她女儿的,我老公生前就和他姐姐为房产闹翻了老死不向往来,我觉得婆婆这样对我很不公平,在这个家里我的青春没有了,又没有孩子无依无靠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房产,则其中一半归你所有,另一半是遗产,由你、婆婆来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讼。
姐姐不是继承人。
就你目前提供的资料来判断:
你们夫妻名下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两套房子的价值的其中一半归你所有,另一半归你老公。
你老公这一半由你婆婆与你共同继承,因此,你可以得到你老公房产的二分之一。
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你自己的一半(50%)加上继承你老公份额的一半(25%),你们两套房子整个房产的75%的份额归你所有。
如果你婆婆提出来要分的话,建议你请机构评估这两套房子的价格,你住其中一套,另外一套出售,将两套房产总额的25%给你婆婆,或者你住一套,另外再从出售的房产中补足你75%的份额也可以。
一切和为贵。祝你顺利解决这个难题!
说的不一定对,希望对你有启发。
这里就假定你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死后,你婆婆也享有继承权。
老公死后,这100平米的房子,有一半,也就是50平米归你所有,剩下的一半,你还享有1/2,也就是25平米,另25平米归你婆婆继承。
你夫妻有两套房子,总体上3/4归你继承,1/4归你婆婆继承。你得到一套半房子,你婆婆得到半套房子。
办法上,可以让婆婆出半套的钱,拿走一套房。
要莫,就把其中一套卖了,各分一半。
“可现在老公因为走的匆忙”,推论你老公没有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操作。。。
“我们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子”,设两套房屋价值4元
其中2元属于你的财产。。。
还有2元属于你老公的遗产,由你、你婆婆平均继承,各得1元
到公证处自然会告诉你怎么做的。快去办理吧,,,,,
看病是否拖欠了医疗费用或其他外债,如果有拖欠,应先支付,剩下的财产,你和老公一人一半,归你老公的财产,你、公公、婆婆都有权利继承,一般是按人头平分。如果是实物,则有人拿钱,有人那实物,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