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不在同一个城市,小孩要入在我的所在地,但是我的所在地,但村委不同意,请问村委有这个权利吗?他们的做法是合理的吗?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母的任何一方落户,这是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包括村委会。
落户口,是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直接去派出所落户既是。
别理他,直接去当地派出所就行了,他们有什么权利啊,小孩现在户口随父母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