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不与公司续签,可公司又不开具任何证明给我去办理失业保险,那我该怎么办呢?请指路人给于指点,谢谢!
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对于单位的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你不想续签的话,就是自动终止合同的行为。不清楚当时合同中是否涉及有关终止合同的具体事项,最好再仔细阅读一下合同文本。你也可以找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