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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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所居住的房子是婚前老公他父母借钱买的。目前是我和我老公以及他父母共同居住在这所房子里,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以及他父亲的名字,婚后一直是我和老公偿还买房时所借的债务,婚后一年因为一些锁事我和老公产生矛盾,请问这时我和老公离婚的话,房子是否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房产证是我和老公结婚后才办的)

不是。

房子仍是你老公和他父母共有。

但是你们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的财产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据现在房屋的价值,酌情给予分割。

估计应该是赔付你些钱,但是房子却还是他们的吧。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

现在一般法院的不会判决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他和父母的。婚后的还款的部分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可以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值对房屋进行分割,

··不能光看房产证,要根据房管局的房产底档的记载确认。你们婚前部分,如果是父子二人共同所有所买,应当是一人一半。婚后部分,根据还贷证据,如果是你们夫妻二人出资的,遗嘱上也是一分为二,一人一半。 如果离婚,你们有权分割婚后的还贷部分,婚前部分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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