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7年约克城级开始服役时,情况己表明这些标准排水量为19900吨的航母已不能满足要求。当时,正在设计中的新式舰载机的尺寸、重量和性能都要求海军建造更大型、更有效和具有更好甲板防护的航空母舰。30年代未,在设计埃塞克斯级航母时其标准排水量被确定为20000吨。然而,美国海军对该级舰提出了一系列令设计师们深感棘手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包括:1、有较大的飞行甲板,以便额外搭载1个舰载机中队;2,舰体较大,以便储备更多的航空汽油(24万加仑,约克城级航空汽油储备量为17.8万加仑);3、增加装甲列板厚度:沿吃水线处增至101.6毫米,主要舱壁增至76.2毫米;4、推进系统的功率增至15万轴马力,以达到30节航速的设计要求;5、增加机库甲板面积,以便储备更多的飞机部件和引擎等; 6、增加舰上的防御武器。显然,这些要求是无法在一艘标准排水量仅为20000吨的舰体内实现的。
埃塞克斯级(CV一9)的设计方案以约克城级为蓝本,至1940年已经历了6次改进。它的标准排水量为27500吨,舰的长宽比为8:1。它吸取了先前各级航母的优点,在中部设有升降机,另在甲板左侧各有一部可垂直拆迭的升降机,使母舰可以通过巴拿马运河。拦阻系统在舰尾设有9条拦阻索,舰首没有6条,能阻拦降落重量达5.4吨的舰载机。
埃塞克斯级航母的防护也有了改进。这主要包括:舰体分隔成更多的水密舱室,这种结构使该级舰中的某些舰只在战争中虽屡这重创,但没有一艘被击沉,舰上增加上27毫米高炮12门,但只有2部MK37型指挥仪,这表明仅有部分武器可用雷达控制;此外还装有大量40毫米和20毫米高炮,其数量则因舰而异。
该级航母批准建造的总数为32艘,但实际建成24艘。原先拟于1944财年提供的6艘批准后又被取消,因而从未始建;另有2艘虽己开工建造,但未建成。二次大战期间共有17艘建成服役,它们分别是:首制舰“埃塞克斯”号(CV-9)、“约克城”号(CV-10)、“勇猛”号(CV-11)、“大黄蜂”号(CV-12)、“富兰克林”号(CV-13)、“提康德罗加”号(CV-14)、“伦道夫”号(CV-15)、“列克星敦”号(CV-16)、“邦克山”号(CV-17)、“黄蜂”号(CV-18)、“汉科克”号(CV-19)、“本宁顿”号(CV-20)、“拳师”号(CV-21)、“好人理查德”号(CV-31)、“安提但”号(CV-36)、“香格里拉”号(CV-38)和“张伯伦湖”号(CV-39)。战后建成7艘,分别为:“普林斯顿”号(CV-37)、“塔拉瓦”号(CV-40)、“奇沙冶”号(CV-33)、“莱特”号(CV-32)、“菲律宾海”号(CV-47)、“福吉谷”号(CV-45)和“奥里斯坎尼”号(CV-34)。
埃塞克斯级航母的建造规模充分反映了美国巨大的工业潜力。太平洋战争之初,美国就决定集中力量按照埃塞克斯级航母的标准设计方案进行批量生产,从而使造船厂能够采用流水线作业。此外,在诸如钢型和钢板、舰上设备、机械以及武器各等方面也都实行了高度标准化。高射武器的生产几乎全部集中在制造127毫米炮、“博福斯”40毫米炮和“厄利孔”20毫米炮。由此,该级航母的建造周期极大地缩短了,有几艘只用了14一16个月便建成服役。
性能与武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