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这块告示牌在该厂有的人看来,不过是“好玩”、“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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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5年05月05日11:40南方都市报
这块告示牌在该厂有的人看来,不过是“好玩”、“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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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黎娜)“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众所周知,这是中国半殖民地时期极具辱华色彩的标语。这句话现在却赫然写在荔湾区逢源南街一旧厂房门口。不过在该旧厂房进出的人,对这些字眼却不以为然,甚至称这是“言论自由”。昨天记者见到的这一幕让人吃惊。
为阻陌生人而设告示牌
“告示:未经许可的华人与狗不得进入内,否则后果自负。5月1日”,这个没有落款人的告示用粉笔写在一块小黑板上,悬挂在荔湾区逢源南街一旧厂房的大门口。记者昨天下午看到,这一偌大的旧厂房几乎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开工生产的迹象,在外墙上有两块石碑写着“广州自行车轴皮厂”、“广州市五羊自行车企业集团公司运动器材厂”。
记者进入厂房时,看到在大门入口处有几名男女在看电视、睡觉,不时还有人推着自行车进出。一名自称来自河南的妇女告诉记者,她是被“老板”雇来看管这个厂房的,以免有人进到厂房来偷东西。至于这里的老板是谁,她不知道,也没见过。
这名妇女说,她并不知道小黑板上的文字是谁写的。记者问,是否觉得这些字眼有侮辱人的意思?门口的一些男女却笑了起来,说这只是好玩而已。当记者再追问时,那名妇女对记者说,“这样写,是告诉不相干的陌生人不要进入厂房来。”
竟称“写什么是言论自由”
在该旧厂房外墙下排着一溜摩托车,这里是一个露天车辆保管站。在记者采访时,一名中年男子忽然冲过来,把小黑板取下来。男子自称是保管站的。他说,这些字是小孩写的。记者问,为什么要把这些字挂在这里?他反问记者,如果我现在要进你家,你会让我进去吗?
记者再问,小孩子不懂事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大人看到了,是否应该教导孩子?这名男子称,写什么,这是个人的言论自由。
就这块告示牌,广东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认为,任何权利与自由都是相对的。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不得用含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论来侵犯他人的权利。这样的告示若是为了维护财产安全,也不得针对某个群体,更不能把这个群体与动物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