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工伤应当怎样索赔?工伤治疗期间应当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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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我们是在新郑某工厂上班,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同事在夜班凌晨工作时晕倒后摔伤,送到郑州某医院检查后下巴缝合十余针,输完液后又被安排回到厂里,并带了三天的静脉点滴药水和几天的口服药,目前是第三天,因外伤现还不能正常说话,只能含糊言语,流质饮食,厂里的食堂根本指望不上,且基本上都是几位同事工作之余帮忙照看下,请问这种情况需不需要住院治疗,如果住院医疗费应当怎样分担,目前的实际安排住院是不大可能的,同事的情况也确实挺让人担忧的,厂里也没有什么很明朗的安排,像这种情况,请问一下同事应当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或补偿,或向厂里提什么样的要求才是合理的?谢谢

要求单位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在30日内不申报,可以自行申报.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应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停工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稳定或治疗终结,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情况,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属于工伤。 首先,应当去医院治疗,是否需要住院、休息,由医生决定。 治疗终结,进行工伤鉴定,根据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厂里处理不力,可以反映,也可以向劳动局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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