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甲男乙女谈恋爱,两人坐于一偏僻处草丛中。两猎人打猎经过,见此草丛中有物,凭经验判断是狼,于是以猎枪击之,后闻乙女哭泣,方知打死的实为甲男。问此两猎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小弟窃以为此两猎人不应付刑事责任,求指教
应当负刑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做为猎人,有预见枪支危险性和可能伤人的义务,此二人疏忽大意,没有看清目标便轻易开枪,致人死亡,明显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对自己的某项能力过于自信,轻信单凭己力可以避免已经预见的可能后果,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明显不同于此案的情节。
应该负刑事责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属于认识对象错误,应当负法律责任。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因为他应该认识到所射击的物体有可能是动物也有可能是人。他是在能够观察和辨别清楚或通过其它方式也能查清的前提下,由于自信不去查明就开枪。这是有明显的过失。
应当负刑事责任,理由同上面几位所分析。
这个偏僻偏僻到什么地方了
如果是原始深林 那么一般情况下不则存在有人在草丛里的可能行 这种事情也就是意外事件
如果 只是一般公园的偏僻草丛 则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