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一个男同事喝醉酒发脾气,动手照着我的脑袋打了两拳,还把我从0.6米高的地方踢下去,导致我的左脚扭伤,而且头上肿了很大一个包,20分钟后就开始吐,眼睛看东西都是绿色的。当时找公司的总经理处理,我叫了一个要好的姐妹就去医院检查了,做了脑部CT,幸好没什么问题。第二天因为脚扭伤我请假没去上班,第三天我去公司把医院开的发票给总经理,要求对方支付这288元的检查费,结果总经理说了一句:“既然没打出问题,人家凭什么给你出医药费?”我当时特别气愤,是不是要打伤了,打死了,才能赔偿?
诉讼途径:打你的人已经构成了侵权,侵犯了您的健康权。你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主张经济损失。
调解途径:找个熟人说和一下,毕竟都是同事,没必要把矛盾弄的很尖锐。适当的给你赔个不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以后还要一起同事呢。
晕,那人是不是你经理家亲戚啊~~那么不讲理~~你那同事呢?你直接问他要!看他怎么说!
直接向侵权人 索要赔偿 赔偿不成 在通过法律来解决。
打你的人肯定构成了侵权,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你可以直接找他索要赔偿的,事实上跟经理没有关系。
如果对方不赔偿(包括检测费、治疗费)那你保留好相关单据、证人等,可以起诉他。
向有关部门起诉
去法院起诉,侵权损害赔偿为由
向派出所报警要求处理,公安机关对该人可作处罚,也可调解,公司经理自然重视了,赔偿的事一般可以商量好的。万一不行的话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