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甲某行凶后负隅顽抗,乙某欲将其制服但无法靠近。甲持刀阻止乙靠近,但没有试图主动伤人的故意。请问丙某可否趁甲某不备用砖头砸甲进行防卫?

这根本不牵涉防卫的问题。正当防卫必须是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本案中,甲某持刀目的是阻止乙的靠近,而不是伤害乙,因此乙并没有处于不法侵害中,没有侵害,就没有防卫。更淡不上正当与过当了。

丙用砖头砸甲,是属抓逮性质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如果乙的行为后果不重,属于正当防卫,毫无疑问。

正当防卫要求并不苛刻,对这样的拘捕行为,可以进行必要的正当防卫,而且不负责任。

不是。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了。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