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在上班途中,走路过十字路口时候,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经过抢救一小时后死亡,我想问问,肇事者司机赔偿了,还可以找公司赔偿工伤吗?这两者的赔偿有没有关联呢?我找了很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很多种说法,请高明的律师朋友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谢谢。
你爸爸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的情况。
1、上班途中被面包车撞倒死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被面包车撞倒致死,属于交通肇事,应由肇事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六条的规定,死者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死者亲属既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又有权向肇事司机主张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