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去学校监考上班过程中,在学校门前过斑马线时,被来自20--30米以远的助力电动摩托车撞断左脚踝上部骨头三处。请问:这种情况除了要求肇事者赔偿金外,还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补助金,请问具体流程该如何进行?大约可以得到多少补助?先拜谢了!
如果你和学校之间有劳动合同的话,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其申请工伤流程大体如下:
一、要求学校立即将你受工伤的情况报告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取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医疗费用,未报告之前的工伤治疗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般要求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告。
二、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要在一个月内提出,单位不提出,工伤个人或近亲属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会超过申请时效,劳动部门不受理。
三、提出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除了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申请表以外,还包括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工伤治疗的病历资料,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伤情诊断、拍X光片、B超检验等结论,出院诊断书、病休单、陪护人数及天数等手续。这些材料如果是个人提交,最少要一式两份,都交劳动部门,其中一份由它转交用人单位。
四、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由于你已经发生了骨折,最少可以评定劳动能力伤残十级。这样,除了你住院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住院期间及病休期间你的工资奖金照发,不得减少。另外,住院期间,你还可以享受每天50元左右的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评定后,假如你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共获得10多个月工资的相关补助。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生活补助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受伤前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