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订《金门协议》台前幕后:两起惨案促会谈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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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12日,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代表在金门举行了工作商谈,签订了《金门协议》。我亲身经历了这个过程,将台前幕后的故事写出来,以飨读者。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早期往来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迫于内外压力,开放台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一时间探亲的人流如堤之决口,台湾民众不分籍贯用各种方法涌入大陆,早期去台湾的许多人也纷纷来大陆寻根。

于是,当时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寻根问祖的信件激增。红十字会遵照其宗旨和原则,帮助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就成了义不容辞的任务。由于两岸不通邮电,无法正常联系,只能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东亚地区办事处(在香港)中转。该处代表欧立伟频繁穿梭于两岸,中转通道渐趋畅通。大量印有红十字的规范的查人专用信函,源源不断地流向对方。我当时已在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了近十年。1988年9月,调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根据需要我被中国红十字总会聘为第四届理事,经常参加红十字会的会议。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2年年底,中国红十字会共受理海峡两岸查人个案12万余宗,查到结果共24281宗,使8万名两岸同胞取得了联系,被人称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在两岸关系日益发展的时候,时机已经成熟,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开始了往来。

1988年10月12日,在厦门浯屿海面,厦门市红十字会将落水被救的国民党军队士兵许志淞交台湾红十字会,这是两岸红十字组织的第一次直接接触。

1990年4月16日,两岸红十字组织负责人第一次互通电话。应台湾要求,大陆红十字会救助了在宜昌发病的台胞刘凤子女士。

1990年五六月间,台湾红十字会徐亨、常松茂一行到大陆访问,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副秘书长曲折、常松茂进行了工作会谈,达成了五项口头协议,内容包括:

1.查人工作将开始直接联系。2.台胞来大陆和大陆民众赴台衍生的伤、病、亡及证件逾期等事宜,红十字会应给予积极必要的协助。3.大陆红十字会将继续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处理有关台湾渔船海难事件;台湾红十字会将积极向台湾有关部门交涉,给予在台湾沿海从事正常渔业生产的大陆渔民人道主义的待遇。4.大陆民众继承在台亲属遗产时,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经大陆红十字会盖章,台湾有关地方法院方能认可。台湾红十字会将向大陆提供台湾律师公会名册,供大陆民众办理遗产继承事宜选择律师时参考。5.在促进海峡两岸双向交流方面,双方红十字会将积极努力,争取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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