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啊,我不想打没把握的官司!事情经过:在上一家公司时以我的名义代表公司和一个客户签订了6个月的合同给客户网站www.hxingm.com做大工程。我和公司也有员工合同,但我拥有随时解除的权限。然后在公司3个月后我行驶解除公司合同的权利,离职了,但是又过了3个月,以前和我签合同的来找我麻烦了,要求我继续履行剩余合同!无语啊,我们三方一致纠缠不清,到底怎么办,我要打官司能胜诉吗?
然后今天,那个雇主提出新的要求,让我义务给他另一个网站www.seo147.com做3个月的后续工程,累计满6个月后就不再提出其他纷争,新的网站工程是要简洁很多,但是我觉得对我不公平,应该原来的公司负责!
这个问题非常简单的。我来明确告诉你:
从你所述,你原来的行为显然是职务行为,因此,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你当时的公司,而非你个人。
从你的叙述来看,并不能推断出你是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因为你虽然有员工合同,但是这种工程活个人也是可以完成的,个人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你想让合同的责任由公司承担,除非你能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1、你有公司的授权合同,授权你用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2、合同谈判时,对方是与你所在的公司在协商磋商,即对方一直认为是在和你所在的公司签订合同。
签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下次注意
单凭员工合同,不能证明你自己没责任
首先要确定你是代表公司的名义去签合同的,合同上也应该有公司的印章,要不会成为你的私人名义的。其次,要能出示出你已经与公司解除合同的合法文书,否则真的很难理清,打官司是要求举证的。
你代表公司签的合同,履行义务的责任归于你的公司,跟你没关系。他要你履行义务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