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时年龄不够,所以没有登记,后来就到预产期了,宝宝出满月去登记,给宝宝落户口时,会被罚吗?罚多少?
各地对未婚先孕的处理原则不尽相同,例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则规定“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所以,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得出准确结论后,抓紧时间为孩子申报户口。
会的,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而不同的。
··未婚先孕,加快了生育周期,有点无计划生育嫌疑,应当处罚,但,有了正式婚姻系的,可以轻罚或者免除处罚,计划生育部门酌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