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追究故宫国宝损毁案中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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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只是做了“记大过”的处分,在刑法中有“过失损坏文物罪”,这样的行为完全是违法行为,为什么没有追究?公安局为什么没有介入?

因为他们是官,有俩口,怎么说都有道理。该怎么宽大处理就怎么宽大处理。况且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失误搞坏的呢?

接受单位委托,工作失误损坏当然不算了,没听说执行公务嘛。那样的话谁也不做这个工作了,搞考古的也别考了。

··定性为过失行为,只是违规违纪行为,很难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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