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地税局要核查土地与房产情况,我公司是租用的商品房,出租方没有土地使用证.可是在填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时,需要填土地使用证号,不填就不能提交.这该怎么填呢?还有,我公司租用的商品房有合同,是有偿租的.可是这土地没有租赁合同,这算是有偿租用还是无偿租用呢?请明白的老师讲一讲,多谢了!
出租方肯定有土地证的,找他们要个复印件。有产权证就有土地证,常理。
你租个房和土地有什么关系?天底下租房的没有谁还签订个土地租赁合同的。“地随房走”,房子怎么处置,地就是怎么处置,不用额外手续。你买房时签订的也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