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名字在出生证明里的其中一个字打错了,要改名,医院那边说不能改,小孩还没入户口,请问如果户口本(身份证)的名字和出生证的名字不一样的话,对小孩子成年后出国有没有影响?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是:找派出所在户口本和户籍资料中注明曾用名为原来出生证上的名字,此问题就前后衔接上了。
名字不一样的话,以后出国签证,需要出生公证的话就没有办法了。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将就按出生证的错名字入户口,到上幼儿园的时候,去改名。户口本上就有曾用名的记录。
今后签证,户口本与出生证就有一致,因为可以看到曾用名。
根据卫妇社发[2009]96号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现在有两个办法,一个如果是你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因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因新生儿使用的姓名不规范,致使公安机关无法办理户籍登记,由公安机关在《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签署意见后盖章,你可办理换证。
一般可能性不大。最靠谱的办法是先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同时办理姓名变更。
附件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医院:
孩子父亲 ,有效身份证号码 ;
孩子母亲 ,有效身份证号码 ;
于 年 月 日在贵院分娩一男(女)婴;《出生医学证明》号码 ;户口已(未)报。
现要求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理由:
户口登记机关意见(盖章):
换发前后变更的信息
换发前 ,换发后
换发前 ,换发后
换发前 ,换发后
父母签名: ,
年 月 日
注:
1.换发理由:一是指原签发机构因为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二是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三是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中使用的姓名不规范,公安机关无法办理户籍登记的。
2.换发时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予以相应换发,换发后原证件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一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
3.换证时新生儿父母应亲自到场办理,若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未到场,还需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换证委托书可参考首次申领委托书)。
可以去公安局更正姓名,不影响!我也遇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