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有四个儿子,我爸是老小,他们在世时一直是跟着我爸过由我爸赡养,我的三个叔叔没赡养过一天,也没补贴过我爸一分钱.所以俩个老人口粮田一直由我爸耕种一直到1993年我爷爷奶奶去世,俩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口粮田地村委会一直没有收回还一直由我爸耕种,到98年村委会和我爸签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是我爸,承包期是1998年到2027年,(合同中地没有变化还是原来我爷爷奶奶在世时的那些地).直到今年,村委会要征用土地,每亩地补助几万块钱,我的三个叔叔认为,我家的耕地中有我爷爷奶奶的口粮田地,他们都有继承权,要和我爸分我爷爷奶奶占的这部分口粮地,请问他们有权力分吗,能分走吗,要是起诉法院,他们能胜诉吗??请哪位老师指点下,非常感谢!! 我是新手一共就20分,谢谢大家了!!
1.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你爷爷奶奶93年去世时是否和你爸属同一户口本,且户口本上没有你那三个叔叔,那么你爸爸就有权继承,而他们对此没有继承权。
2.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即便是你三个叔叔有继承权,土地承包要进行公布,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你爸爸承包了那些土地(侵犯他们的权利),他们应当在98年之后两年内提出诉讼,现在10年后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以此抗辩他们将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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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奶奶有四个儿子,我爸是老小,他们在世时一直是跟着我爸过由我爸赡养,我的三个叔叔没赡养过一天,也没补贴过我爸一分钱.所以俩个老人口粮田一直由我爸耕种一直到1993年我爷爷奶奶去世,俩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口粮田地村委会一直没有收回还一直由我爸耕种,到98年村委会和我爸签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是我爸,承包期是1998年到2027年,(合同中地没有变化还是原来我爷爷奶奶在世时的那些地).直到今年,村委会要征用土地,每亩地补助几万块钱,我的三个叔叔认为,我家的耕地中有我爷爷奶奶的口粮田地,他们都有继承权,要和我爸分我爷爷奶奶占的这部分口粮地,请问他们有权力分吗,能分走吗,要是起诉法院,他们能胜诉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有村委会调整。 一经确定,长期不变,可以到30年。 既然你的爷爷。奶奶去世以后,“他们的口粮田地村委会一直没有收回还一直由我爸耕种,到98年村委会和我爸签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是我爸,承包期是1998年到2027年,(合同中地没有变化还是原来我爷爷奶奶在世时的那些地).”村委会的合同合法有效,你爸爸属于继续承包的承包人,你的叔叔们没有份, 他们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他们可以起诉,但,不会成功。
该幅土地是村集体的,并是任何人的遗产。到98年村委会和你爸签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是你爸,承包期是1998年到2027年,该幅土地的用益物权人是你爸爸,与你叔叔们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确切地告诉你,他们没有权力分,也分不走,他们要是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他们也不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