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里上班不小心把手弄伤了,厂里不但不赔偿还叫我自己出医药费。就连有薪假都没有。说他们的厂规是这样的。
即使你是在厂里上班不小心把手弄伤的,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此,厂里不但不赔偿还叫你自己出医药费,就连有薪假都没有的做法是违法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自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还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厂里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先协商,不行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