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谋取利益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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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员工本应推销公司产品,却利用职务之便,获得客户需求后,私自从其他渠道进货,低价卖给客户,谋取利益,涉及金额巨大。

能否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不是国企,这事不是犯罪。

飞单,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看金额了。

此类问题在劳动合同里应该有违约处理条例,按条例执行即可。

请查阅“公司法”的保密条款!结合你公司自己的规章制度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合同,可以据理起诉!

LZ,你提到的问题是企业法领域的竞业禁止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此规定不多,并且缺乏统一的规定,散见于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当中。

1、如果该员工是单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那么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公司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2、如果是其他的一般员工,可以依据你们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因为该员工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商业侵权行为。

通过公司的法务部去告他,这是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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