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原在农村老家有一小块果园,现已荒废,大概150多平的地吧,目前尚未与我爸确定是否有地契之类的证明。旁边有同村村民甲新盖一3层楼房,并将其一楼围墙围至该果园地块,占用了部分面积。我爸长期在外谋生,偶尔回农村老家时发现该地被占用,经与村民甲协商甚至争论无果,其不肯拆除围墙。村民甲不太讲理,现在如何处理才能索回我们的地块,谢绝暴力方式。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户集体所有,个人仅有使用权。属于农业户口建制的人口,按落户地集体的实际情况,分给基本宅基地和口粮田。户口转移的,收回宅基地和口粮田。如果你父亲户口已经迁出,那就丧失了该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被村政府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