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请列举,并详细解释取得和保存的方法。
2.监察大队和仲裁庭解决劳动纠纷的优缺点?
求助,谢谢高手。
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一时就想到这里,再想到下次补充。
发工资的工资条等,还有公司考情记录。
一般是仲裁庭解决
如发生劳动纠纷,最好先找公司人事部协商,无法解决再去仲裁。
证据除了工资单,还有社保单、保密协议、员工证、门禁记录、档案。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 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就区分清楚。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作为前提,实践中可以参照一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 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恩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用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用人单位没有身份隶属关系的,司法实践中可以认定不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根据双方关系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
合同(双方签订局面合同),一释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不知道你是哪种情况,一般你上班了就代表你的劳动合同己经存在,用工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和你签定有期限或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不和你签定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必须支付劳动都当前工资的双倍.或视为长期有效合同.这些在新的劳动法里都写的有,如你有劳动纠纷,可买来看看,有问题的可打12333来咨询.